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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集团关于召开常委会工作决策例会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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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2-17

  为实现大昌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,充分发挥集团高管委员会决策作用,增强决策能力,提高决策效率,对大昌集团发展项目、重大投资、人事任免、出台政策等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,根据高管委员会章程,经大昌集团第二届高管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审议。

  一、每周召开常委工作决策例会

  1.会议时间

  2.参会人员:常委委员:总裁、副总裁、集团本部常委委员、其他常委受邀出席,重大决策全体出席;

  3.工作决策例会:须有60%以上的常委出席方能举行;

  4.议事规则:决策时常委举手表决三分之二人数同意视为有效;

  5.有提案或决策事项的非常委汇报人员按通知时间参会;

  6.保密制度:决策内容系绝密,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对所知悉的会议内容严格保密。

  二、例会决策内容

  1.人事决策事项;

  2.重大事项决策;

  3.重大投资决策;

  4.品牌申请事项;

  5.亏损企业决策;

  6.土地、房产事项;

  7.委员提案决策;

  8.法律事项决策;

  9.重大突发事件决策;

  三、决策事项执行落实考评

  (一)决策事项及会议要求

  (二)决策事项执行及考评

  决策事项,必须明确责任人、时间节点、完成效果量化、跟催督办负责人。为保证执行效果,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。

  2022 年是大昌做大经营规模的一年,是效益利润提升的一年,希望各位委员认真履职尽责,为大昌集团发展出谋划策,发挥团队决策的职能作用,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
  (具体内容详见集团下发文件)